别想再“偷”基民的收益!
财联社·2025-11-26 13:23
以下文章来源于财联社资管视界 ,作者闫军 其次,赎回资金交收时间上,不得过度追求赎回资金到账效率,并强调公平对待投资者。 财联社资管视界 . 财联社倾力打造的金融、资管、FICC资讯和投研平台,为广大金融从业者和投资者提供电报、独家新闻、精选资讯、重大事件点评、深度报道、研究报 告等。 监管出手基金申赎时间安排,补上货基"套利"漏洞。 监管近日发布最新情况通报,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交收机制进行优化。 通报面向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核心要点如下: 首先,明确申购资金交收时间安排,缩短申购资金在途时间,堵上货币增强漏洞。 此条款直指场外货币基金,具体要求:基金份额确认日当日10:00前将确认数据和资金清算数据发送至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 基金份额确认日当日16:00前将确认成功的申购资金在扣除相关手续费(如有)后划转至该基金的注册登记账户。 此举之后,在某些银行理财、券商资管、电商渠道颇受争议的"货币增强"类产品漏洞将被彻底堵上。 监管要求,一是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对同一基金产品,不得因销售渠道不同设置差异化的赎回资金交收时间;二是除货币 市场基金、同业存单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基金,赎回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