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涉诉,头部券商回应
中国基金报·2025-12-04 14:49

【导读】子公司涉诉,中信证券:系收购前项目纠纷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12月4日晚间,中信证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对原广州证券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涉及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为37名被告 之一。 校对:乔伊 此次诉讼的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中信证券华南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 起诉理由方面,原告方认为,东旭光电因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欺诈发行等,已收到证监会河 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所有原告的交易行为与东旭光电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东旭光电应依法对原告诉请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原告方认为,原广州证券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应当对原告损失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此前,中信证券华南于今年4月9日收到石家庄中院送达的《起诉状》等应诉材料。8月8日,中信证券华南收到石家庄中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8月15日,中信证券华南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