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伦、君合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2025-12-13 01:16
文/梧桐兄弟 12月12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重庆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中伦所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备案;2、 未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3、部分工作底稿不清晰、完整,"新铝时代首发上市"法律服务项目中部分项目工作底稿资料存在漏行、显示不完全等情况。 同日,重庆证监局还公布了对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重庆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君合所存在以下问题: 1、未按规定备案;2、未 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3、工作底稿管理不规范,项目底稿中无参与讨论复核人员签名确认材料,项目底稿中个别资料归类不当;4、法律意见书存在格式等 瑕疵,法律意见书存在未按规定载明声明事项段等问题。 关于对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备案。 2024年至检查日, 你所合伙人发生多次变更, 2025年9月1日,你所住所发生变更,上述事项 均未办理重大事项变更备案 ,违反《证券 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和《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