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以旧换新”!山东,放大招
中国基金报·2025-12-13 05:27
【导读】山东发布《关于住房 " 以旧换新 " 的指导意见》,激活住房消费潜力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住房 " 以旧换新 " ,政策来了!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住房 " 以旧换新 " 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意在进一步畅通新房与二手房交易渠道,激活住房消费潜 力,巩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态势。 在 " 换新 " 模式上,《指导意见》共给出三类方式: 一是 " 卖旧换新 " 模式,明确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 " 卖旧换新 " 业务,在约定时间内 成功出售旧房的,按约定流程购买新房;未售出的,由机构开展兜底收购或退还意向金。 二是 " 收旧换新 " 模式,提出政府主导、房企主导和其他主体主导三种实施路径,鼓励各类 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二手房,可通过双方协商、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合理确定收购价 格。 三是 " 拆旧换新 " 模式,提出城镇老旧住房原拆原建更新模式,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前提 下,允许补齐公共配套设施,新增建筑量不计容积率。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旧房处置的两种路径:鼓励旧房 " 焕新 " 再售,支持通过 " 微 改造 + 功能升级 " 模式,对旧房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