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券商人员,协助转移犯罪资金!三人被判刑,最年轻仅19岁
券商中国·2025-12-17 06:49
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披露一则刑事判决书:在明知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下, 三名被告人许某、曾某、肖某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上家转移犯罪资金。 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被告人许某出生于2005年6月,曾某出生于1997年3月,肖某出生于2006年10月。 这三名被告明知资金来源不合法,仍然协助上家"宙斯"(未查明身份)、"西瓜太郎"(未查明身份)以当面交 易现金的方式转移犯罪资金。 检察院目前查明了四件案件事实,均发生在2025年5月。在这些案件中,许某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收取被害 人现金并放到上家指定位置,曾某、肖某负责放风、拍摄收钱放钱视频。具体来看: 5月6日,在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一老年大学附近,许某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收取被害人朱某被骗现金人民 币10万元,肖某负责拍照,后二人将收取的被骗资金按上家指示放于京昆高速广汉出口一涵洞内,许某自述获 利800元,肖某自述未获利。 5月8日,许某、曾某、王某(盐源县公安机关另案处理)在成都高新区环球中心S1一楼大门外,由许某冒充 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收取被害人罗某被骗现金人民币18.6万元,曾某、王某负责望风、在远处拍照录像,后三人 将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