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保险公司长期经营,培育耐心资本!金融监管总局,最新部署→
证券时报·2025-12-20 00:14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 究相关 行 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金融监管总局拟设多项监管指标完善险企资产负债管理 。 12月19日,金融监管总局就《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作为保险业新"国十条"的配套文件之 一,《办法》设立有效久期缺口、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沉淀资金覆盖率、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作为监管指标,推动强化改进资产负债管 理架构、政策和程序。 2018年以来,监管部门发布了《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等5项监管规则,初步构建起符合国内保险业特征的 资产负债管理和监管体系。《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规范了资产负债管理治理体系、明确了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设立了监管指 标和监测指标、加强了监督管理。 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方面,《办法》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调整,设立资产负债监管指标,明确指标阈值。新增部分监测指标,设置差异化的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