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花爆竹协会回应
券商中国·2025-12-22 03:30
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包含《山西 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该《通告》曾表示,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因重大节假日、重 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在指定的时间、 地点,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协会将积极支持和协助山西调整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的相关工作实施,助力科学精准施策,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长安街知事 责编:罗晓霞 校对:杨立林 | 发文机关: 山西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 | --- | --- | | 标 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 |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25〕12号 |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 | 是否有效:有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