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证券时报·2025-12-22 09:37

12月2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 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 定。 公告显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以下简称《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24 年8月21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24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 相关乳制品(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乳制品产业受到 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 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 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5年12月23日起,采取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欧盟的 进口相关乳制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该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初裁答记者 问 问:我们注意到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反补贴调查初裁,决定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