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家能源局·2025-12-23 03:35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改能源〔2025〕1645号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 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有关派出机构,有关电力企业: 光热发电兼具调峰电源和长时储能的双重功能,能够实现用新能源调节支撑新能源,能够为电力系统提供长周期调峰能力 和转动惯量,具备在部分区域作为调峰和基础性电源的潜力,是实现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传统能源的有效手段,是加快构 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效支撑。同时,光热发电产业链长,规模化开发利用将成为我国新能源产业新的增长点。为更好适应 新能源高质量发展需求,助力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现就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地调节能力,增加基地绿色电量占比,降低基地平均度电碳排放量,加强新能源稳定送出,积极探索技术经济可行的光热 电站在大基地中作为支撑调节电源发挥作用。 一、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不断拓展光热发电开发利用新场景,保障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 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