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保代、两注会、发行人及三名责任人被监管警示!所涉IPO项目已终止
梧桐树下V·2025-12-23 03:30

文/梧桐晓编 1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关于对保荐代表人李强、叶华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关于对签字会计师刘宇、田川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关于对株洲 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株洲科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创板IPO于2023年6月21日获得上交所受理,IPO保荐机构为申 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强、叶华;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字会计师为刘宇、田川。后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文件,于2025年10月31日被终止审核。 经查明: 发行人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研发投入金额披露不准确。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部分废料损失、员工薪酬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 合计应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为441.17万元,占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累计研发投入的5.19%。一是部分废料损失计入研发费用依据不充分。报告期内,发行 人氧化镓颗粒制备工艺研发项目产生无回收价值的含铝废料镓2,451.21Kg,发行人将相关损失计入研发费用,并解释该废料产生的原因为辅料工业碱片中含铝导致 材料污染。现场检查发现,该研发项目临时变更制备路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