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首席分析师为上市公司写研报,收好处费18万元被判刑
| 案 由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点击了解更多 | 案 | | | --- | --- | --- | | | | ଦି କି | | 发布日期 2025-12-18 | 浏览次数 39 | | 作者丨叶映橙 见习记者林健民 编辑丨张楠 12月24日,21财经·南财快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 上海某券商分析师有偿撰写研 报,收取"好处费"18万元,目前已被判刑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2月18日公开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邹某,男,1988年11月 29日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博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某公 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被告人程某,男,1987年8月13日出生于湖北省嘉鱼 县,硕士研究生文化,原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经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接受宋某甲(另案处理)请 托,利用被告人邹某时任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的职权,为某公司江苏利通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通电子,603629.SH)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 度。 其中,被告人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