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第一财经·2025-12-30 09:47
2025.12. 30 本文字数:1160,阅读时长大约2分钟 此后上述政策略微调整,多次延续,上一次延续是2020年底,该政策到2025年底到期废止。而上述 《公告》则将这一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这也给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 类制造)企业短期吃下"定心丸",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作者 | 第一财经 陈益刊 化妆、医药和饮料制造业迎来利好政策。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 告》),明确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 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执行。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告诉第一财经,上述政策与此前规定相比并没有新变化,是既有政策 到期后延续。 "上述政策延续多年,我们公司广告宣传费少,因此对我们来说并没有影响。"一位化妆品直销企业 税务总监告诉第一财经。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