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元旦起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一财经·2026-01-02 08:23
作者 | 一财产经 2026.01. 02 本文字数:1636,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为进一步落实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服 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施 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具体意见包括:一、各级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在完善制度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人意定监 护、培育和管理监护组织、保障和监督监护履行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市、区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市、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职责,会同司法行政、市场监管、 卫生健康、规划资源、金融、公安等部门统筹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 责,建立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为意定监护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支持,保障意定监护关系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 三、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加强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宣传,将普及老年人意定监护法律 法规纳入我市普法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意定监护制度。 四、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为意定监护的设立流程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