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之八︱锚定改革纵深方向 筑牢统一市场根基
国家能源局·2026-01-06 09:05
一、 拓展多元主体参与,激发市场内生活力 随着 "双 碳 "目标深入推进与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源网荷储各环节正发生深刻变革,分布式能源、虚拟电厂、可调节 负荷 、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电力系统由" 源随荷 动 "向多主体互动模式转型。《基本规则》 结合改革实际,在优化市场成员"权""责"的基础上,明确其交易方式、价格机制、计量和结算模式,并对新型经营主体提 出规范要求。一是将分布式能源、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具备电力、电量调节能力的经营主体纳入中长期市场管理范 围,赋予其同等参与市场的路径,明晰权利与义务,规范交易行为。二是当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聚合的 不同 分散资源 同时具有上、下网电量时,要求区分各时段上、下网电量,分散资源按照聚合服务合同明确的电能量价格单独结算,确保 各类责任边界清晰。三是对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交易限额提出要求,在激发分散资源参与市场积极性 的同时,有效防控新型经营主体市场风险,充分发挥资源聚合和灵活调节潜力。 锚定改革纵深方向 筑牢统一市场根基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解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 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