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局发布重要实施细则
中国能源报·2026-01-07 10:01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指出,绿证核发机构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按 月对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绿证,每1 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核发1个绿证,不足核发1个绿证的当月电量结转至次月。 以下为原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规﹝2 02 5﹞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 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发电企业,北京电 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证相关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行。 国家能源局 2 025年11月28日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等相关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