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6-01-07 09:45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规﹝2025﹞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发电企业,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绿证相关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规范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等相关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各 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 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 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