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将全国推行!
证券时报·2026-01-09 09:02

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怎么用?有哪些利好?解读来了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近日印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 济工作的通知》。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为什么要出台《通知》? 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1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 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 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被共济人就医购药的个人负担费用、居民医保及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在 共济额度内,共济人不能再使用该额度的个人账户资金。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 户。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原本的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通过共济的方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不仅可以省内,还可以跨省给家人用,将"沉睡"的个 人账户资金转化为"家庭健康金",实现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