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发文,小区公共收益迈入“强监管时代”
第一财经·2026-01-13 09:14
2026.01. 13 本文字数:2157,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作者 | 第一财经 马一凡 长期以来,住宅小区的电梯广告费、停车费、公共场地经营收入等"公共收入"如何产生、如何使 用,一直是困扰业主的"糊涂账"。 如今,这一局面正在被逐步改变。 近期,上海、河南、黑龙江等省市密集出台针对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的专项管理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 公共收益的来源、归属、管理和使用方式。 与此同时,回溯过去一年,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发布相关政策,其指向高度一致——通过制度化、透明 化监管,让小区公共收益真正"归业主所有、由业主监督、为业主所用"。 三地新规陆续出台 近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印发《上海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建 立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监管账户制度。根据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住宅小区每一部电梯、每一个 车位、每一块广告牌产生的公共收入,都应当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实行专户专储、单独列账、公开透 明管理。 "办法"对"小区公共收入"和"小区公共收益"作出清晰区分:前者是指利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设 施、房屋等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后者则是公共收入扣除法定税收、能耗、人工等管理成本后的 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