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笑波一审宣判,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中国能源报·2026-01-20 10:00
2026年1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受贿案 ,对被告人陈笑波 以 受 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 07年至20 19年,被告人陈笑波先后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 昌市委书记,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购置土地、工 程承揽、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2007年至20 24年,陈笑波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35万余元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笑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 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 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nd 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出品 | 中国能源报(c ne ne rgy) 编辑丨赵方婷 据悉,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