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发布,利好来了!
中国基金报·2026-01-22 10:17
【 导读 】 商务部等9 部门 发布关于 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1月22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金 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 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推动药品零售行业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发展,从"药品销售终端"转型为服务 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意见》围绕完善药事服务、创新健康服务、强化应急服 务、优化行业结构 、规范行业秩序等五个 方面提出 18 项具体举措。 基金君整理要点如下: 1. 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免费或补助政策。 2. 鼓励建设非医保药品自费处方电子流转平台,规范和完善相关药学服务。 8. 建立行业失信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3. 鼓励行业协会或区域医药流通龙头企业牵头,引导药品零售企业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4. 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推出涵盖健康管理、康养照护等服务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5.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构建联动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