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新浪财经·2026-01-29 16:00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人分别组 织、领导、参加犯罪集团实施犯罪,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 骗、开设赌场等10余项罪名。以明国平、明珍珍等人为首要分子的明家犯罪集团和以巫鸿 明等人为首要分子的电诈犯罪集团结伙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等严重 暴力犯罪,其中,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 特别严重,罪行均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 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明国 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死刑。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和执行死刑命令后, 依法对明 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名罪犯宣判并执行死刑 。临刑前, 罪犯的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诈骗、 开设赌场等罪,判处明家犯罪集团案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 11人死刑,并判处相应附加刑。一审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