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
中国能源报·2026-01-30 08:23

1月30日,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 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指出,分类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包括完善煤电及 天然气发电容量电价机制、完善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机制、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以下为原文 发改价格〔2026〕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 化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 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 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 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引导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保障电力 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现就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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