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2026-01-30 09:29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 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 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能源领域价格改革,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决策部署,引导 调节性电源平稳有序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现就完善发电侧 容量电价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更好统筹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资 源经济高效配置,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优化电力市场 机制;电力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