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构建电力余缺互济“新机制”
中国能源报·2026-02-04 00:06

《细则》的一大亮点在于其开放性和包容性。以前交易是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两家在"玩",现在煤电、水电、新能源、抽蓄、新型储 能、虚拟电厂都能来凑热闹。 在参与主体方面,《细则》实现了"双向开放"。其中,煤电、抽蓄、新型储能可实现购售电角色的灵活切换,既可作为购电方参与互济 交易,也可作为售电方参与互济交易,充分挖掘源网荷储调节潜力。 在业内看来,灵活切换的设计,打破了传统的发用界限,特别是允许煤电、抽蓄和新型储能实现购售电角色的灵活切换。例如,新型储 能可以在充放电之间灵活转换角色;抽蓄电站既可在发电时作为售电方,也可在抽水工况下作为购电方。 《华中区域(东四省)电力互济交易实施细则》 的出台,标志着覆盖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省的华中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迈出了关 键一步。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正式发布《华中区域(东四省)电力互济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的出台,标志 着覆盖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省的华中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迈出了关键一步。《细则》旨在建立一套市场化的省间电能量余缺互济机 制,填补省间现货与省内市场之间的空白,提升华中电网调资源优化配置和保供水平,使电力保供和清洁能源消纳更有底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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