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发文!升级虚拟货币监管政策
证券时报·2026-02-06 13:38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虚 拟货币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 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先看《通知》的主要内容: 事关虚拟货币!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 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下称 《通知》)。此次《通知》整体延续了有关部门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取向,并对挂钩法定货 币的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相关业务本质属性作出明确。 1.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 虚拟货币相关服务。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 拟货币。 2. 《通知》首次明确,未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 民币的稳定币。 3.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 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