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科创板公司有独董现场履职时间不足15天
文/梧桐小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正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 13 号)及《监管关注函》查明的事实,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或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一是募集资金专户日常管理不严。2022年,公司财务人员 因对相关操作流程不熟悉,误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另一账户 转入1000万元,备注为"划款代发工资",后又全额归还。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划转审批、复核不严,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 规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 五日。近期上交所对正帆科技(688596)、德马科技(688360)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显示,正 帆科技的一名独立董事、德马科技的两名独立董事2024年现场履职时间不足。 2026年1月20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对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正帆科技 三项违规行为的第二项就是:独董现场履职时间不足。2024 年,公司一名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不足 15 天,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5年12月31日,上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