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重要实施意见
中国能源报·2026-02-11 09:20
2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完善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指出,到203 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 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 实现联合交易,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体 系基本形成。 以下为原文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国务院文件 > 国土资源、能源 > 电力 | 字号: 默认 大 超大 打印 금 收藏 ☆ 留言 ♪ | | --- | --- | |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6-0000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 | 发文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8日 | |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 | |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26) 4号 |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11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 02 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