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国家能源局·2026-02-11 09:5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2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 场体系,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实现电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要 求,坚持全国统一、畅通循环,着力打破市场分割、破除区域壁垒,促进市场高效联通和有机衔 接,统筹推动电力市场供需高水平动态平衡,着力扩大规模、改善结构、拓展功能,健全统一开 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的基础上,实 现市场运行畅通有序、交易规则统一高效、利益分配公平合理,为保障能源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和 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部直接参 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