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发布·2026-03-06 13:53
面,认为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提升交易便利性。 下一步,证监会将组织证券交易场所等做好《规定》落地实施,持续优化短线交 易监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为落实《证券法》规定的短线交易监管制度,便于中长期资金入市,证监会制定 发布《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4月7日起施 行。 《规定》在系统梳理境内外立法、司法和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回应市场关切,进 一步明确了大股东、董监高短线交易有关监管安排。《规定》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包 括:一是明确适用主体和券种范围。规定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 入时不具备但卖出时具备的,需遵守短线交易制度。规定"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包括存托凭证、可交债、可转债等,细化明确监管要求。二是明确持股和交易时点 的认定计算标准。规定买卖时点为证券过户登记日,大股东持股比例按同一上市、挂 牌公司在境内外已发行股份合并计算,境外投资者不同渠道持有的证券数量合并计算 等,与有关规定做好衔接。三是明确豁免适用情形。根据《证券法》授权并结合监管 实践,明确优先股转股,ETF认购与申赎,股权激励有关授予、登记、行权,司法强 制执行,做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