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四年,券商执业声誉迎修订!这一情形可豁免记入负面
券商中国·2026-03-27 23:34
主要修订了三个方面: 一是落实推进先行赔付工作要求。根据证监会关于依法推进先行赔付工作要求,明确对通过先行赔付机 制减轻或消除对投资者违法损害的,相关处罚信息可免于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二是完善诚信信息来源。根据执业声誉信息库上线运行以来的管理实践及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信息保密的情况,将来源于证监会诚信档案数据库的信息调整为会员自行报送,将过渡期有关安排转化 为正式要求。 三是完善诚信信息内容,明确不正当干扰监管执法工作的相关情形。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办法》 称,"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 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机构认定的信息"属于违法失信信息。 3月27日晚间,为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机制,中证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修订 了《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该办法运行近四年后 的首次调整。 券商中国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旨在落实相关监管精神,将干扰监管执法的行贿行为纳入了违法失信范畴,同 时鼓励券商主动赔偿欺诈发行导致的投资者损失,明确通过先行赔付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