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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研股份: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2024-04-26 12:56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 专 项 说 明 大信备字[2024]第 12-00005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关于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24]第 12-00005 号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以及股东权益变 ...
新研股份: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2024-04-26 12:56
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未彻底缓解,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 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监事会意见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及原因说明: 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 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 ...
新研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2:56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大信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专 项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2、成立日期:1985 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 ...
新研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2:54
2023年,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 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制度,规范公司运作, 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19,069.15 万元,同比下降 44.45%, 归母净利润亏损 13,320.57 万元,2023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296,698.75 万元, 归母净资产 3,404.86 万元。 2023 年度,公司仍然以农机+航空航天双业务为主营体系,2023 年,农机 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03,061.80 万元,同比下降 22.39%,净利润为 21,036.63 万元,同比减少 9.96%;航空航天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20,300.90 万元,同比下降 76.20%,净利润为亏损 31,662.48 万元。导致航空航天业务亏损的主要原因是 由于航空航天行业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因素的影响,客户产品 ...
新研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海银)
2024-04-26 12:54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海银先生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 9 月离任) 2023 年 1-9 月,本人作为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 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在任独董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 下: 胡海银,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电器专业;1982 年 8 月分配到昌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工作;1982 年至 1996 年历任昌飞集团技术 员,室主任,工艺处处长,总工程师助理,总经理助理;1996 年 6 月至 2004 年 4 月 任昌飞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01 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
新研股份:关于变更年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2024-02-05 08: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公司续聘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新研股份 2023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审机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事证券工作15年,202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 兼职。 本次变更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 ...
新研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3-12-22 09: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5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一)授予登记数量:2,700.00 万股 (二)授予登记人数:93 人 (三)授予价格:1.42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五)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 年 12 月 26 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 ...
新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8 11:28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
新研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12-08 11:28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证券代码:300159 证券简称:新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一致同意 ...
新研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8 11:28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街 499 号盛达广场 15 楼邮编:830000 电话/Tel:+86 991 3070688 传真/Fax:+86 991 3070288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二三年十二月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关于 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业务 办理指南》《上市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对于本所律师无法独立核查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政府有关部门、公司 及其他相关方出具的证明或说明文件,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