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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07 09:0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康药业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德颂 | 联系电话:0571-2811099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静静 | 联系电话:0571-2811099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 | | 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 | |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 是 | |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 | | | 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否,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重要缺陷 2 项:(1)公司实际控制 人刘忠良占用公司资金,构成非经 | | | 营性资金占用;(2)公司违规使用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8 08:1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临时会 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
维康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8 08:1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浙 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三十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 | |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 | |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 | |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
维康药业: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08:1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主要决议内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具 体情况如下: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 --- | --- |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3年4月27日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 | |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第十二次会议 | | 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8、《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
维康药业:维康药业2023年度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8 08:16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4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4635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 附的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维康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维康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维康药业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康药业公司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武滨)
2024-04-28 08:16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0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武滨为浙江维康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 能妨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维康药业: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8 08:16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 作。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叶志学先生、麻家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 ...
维康药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08:14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浙江维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 年1 月1 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 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维康药业: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周转的需要,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到期后续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 业务。最终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为顺利推进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贷款工作,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该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4-04-28 08:14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为了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2024 年 4 月 第二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三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8.00 万元。 第四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五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浙江维 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独董津贴和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