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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10:56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化纤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071 号)核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0,000 万股。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602,144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68,999,975.68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验费、律师费、发行登 记费等发行费用(含税)15,329,233.3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3,670,742.33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24]第 16-00003 号的验资报告。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与 ...
新乡化纤: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5-26 07:3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平安 亚安证券 PING AN SECURITIES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五月 声 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接 受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化纤"、"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其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07:41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行为,发挥中介机构在公司财务监督中的作用,提高公司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新乡化纤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包括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 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提议启 ...
新乡化纤: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2024-04-28 07:38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 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 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使股东收益最大化,公司未来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 时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总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2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期间最高余额不超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4年4月
2024-04-09 03:50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证券代码:00094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XINXIANG CHEMICAL FIBER CO., LTD.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路南侧)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二〇二四年四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 ...
新乡化纤: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2024年4月
2024-04-09 03:46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亚律法字(2024)第 04-07 号 二○二四年四月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八) 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双方 签署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指派鲁鸿贵、周耀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以专项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 对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核查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职业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为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于 2022 年 6 月出具了"亚律法字(2022)第 06-12 号"《河南 亚太人律师事务 ...
新乡化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静)
2024-03-25 10:4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切实加强 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层的沟通与交流,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 要求履行职责。全年工作中,积极出席和列席了年度内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 作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 三、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包括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做了检查了解,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凡需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 ...
新乡化纤: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25 10:39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1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03日(星期 三)下午15:00至17:00时在"新乡化纤IR"小程序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 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新乡化纤IR"微信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新乡化纤IR";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新乡化纤IR"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邵长金先生、总经理季玉栋先生、独立董事武 龙先生、财务负责人冯丽萍女士、董事会秘书付玉霞女士、证券事务代表童心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 开征集问题(提问方式即为上述"参与方式一"、"参与方式二"),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提问通道自本日起开放。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
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30 09:05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62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办公楼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在生物质菌草新材料方面的发展,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新乡菌 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菌草" ...
新乡化纤: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进展公告
2023-11-30 09:03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3-064 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 展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乡菌草")追加投资 4,000 万元,同时出资方式由"以现金方式"变更为"以土 地、房产及现金方式"。 一、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乡菌草追加投资 4,000 万元。 2、本次增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 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新乡菌草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MA9NJR8R3T; 3、注册资本: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