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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买(3007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11月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 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 效实施。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确保该子公司或者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周密计划,精打细算,规范运作,公开透明的 原则。 第 ...
值得买(300785) -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11月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585840012D。 第四条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117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13,333,334 股新股,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 Beijing Zhidemai Technology Co., 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 3 号楼 33 层 3801, 邮政编码:100160。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885.5243 万元。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仅辞去 ...
值得买(300785)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 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披露标准的统一,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值得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值得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然相关事件或信息未达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披露标 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 ...
值得买(3007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值得 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含各分公司、 ...
值得买(30078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11月修订)
2025-11-19 11:3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对其利益倾斜 的法人或其他组 ...
值得买(30078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值得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综合考虑服务质量和成本效益,并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含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会审议前 ...
值得买(30078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 ...
值得买(300785) -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2025.11)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1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 行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并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对公司事业忠诚; (五)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具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历史使命感和责 任感。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首席执行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值得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首 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首席执行官等高 ...
值得买(3007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第二章 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 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 ...
值得买(30078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1修订)
2025-11-19 11:32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第一章 总则 (一) 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 定、中国证监会财务报告编报规则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 误或重大遗漏; 1 (三)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信 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 或重大遗漏; (四)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 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