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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6 10:25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38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经过充分评估和分析,公司 2023 年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2,595.60 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其 他 ...
吉大正元:关于回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股份的公告
2024-04-26 1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大正元")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2,295,200 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33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剩余股份的公告 (一)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
吉大正元:关于调整公司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0:25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4-034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总股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总股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原因 | | --- | --- | ---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因公司 2021 | | 195,915,427 元。 | 193,620,227 元。 | 年度限制性 | | | | 股票激励计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5,915,427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 划回购事项 | | 股,均为普通股。 | 193,620,227 股,均为普通股。 | 导致变动。 | |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 | ...
吉大正元: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0:25
一、2023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 大正元")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 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796.35 万元,同比减少 16.94%;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16.51 万元,同比减少 366.0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87,129.9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8,675.99 万元。 — 1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2023 年 2022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 ...
吉大正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3-11-17 10:14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3029 证券简称:吉大正元 公告编号:2023-09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表所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获得的政府补助 4,814,703.33 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自 2023 年 4 月 23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累计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4,814,703.33 元, 补助类型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 14.31%,具体情况如下: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发放 | 获得补助 的原因或 | 收到补助 | 收到补助的 | 补助 | 计入 会计 ...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6 08:4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发行人"或 "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吉大 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核准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有效期为 12 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自通过深交所审 核之日(2023 年 5 月 31 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生的重大会后事项进行核查, 并作出如下承诺: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 年和 2021 年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 ...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3-11-06 08:4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 行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长春 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吉大正元") 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 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所有简称和释义,如无特别说明,均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一致。 1 长春吉大正元 ...
吉大正元: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06 08:42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发行人"或 "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 并于 2023 年 7 月 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吉大 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核准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8 日,有效期为 12 个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文件的 要求,对发行人自通过深交所审核之日(2023 年 5 月 31 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之日发生的重大会后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 ...
吉大正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2023-11-06 08:4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发行人"或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于2023 年5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 于2023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批复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有效期为12个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3号》《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 -- 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自通过深交所 审核之日(2023年5月3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发生的重大会后事项进行核查,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3年1-9月发行人业绩亏损的情况说明和原因分析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吉大正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11-06 08:42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会 计师,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 2023年 1-9 月业绩变动情况及对本次发行的影响进行 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1-9 月发行人业绩变动的情况说明和原因分析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行人 2023 年 1-9 月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 4-444-146 | | | --- | --- | | - 元 | 单位: | |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1-9 月 | 同比变动金额 | 同比变动比例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32, 347. 70 | 29, 131. 32 | 3, 216. 37 | 11.04% | | 营业成本 | 13, 966. 93 | 9, 690. 29 | 4, 276. 64 | 44. 13% | | 营业毛利 | 18, 380. 76 | 19, 441. 03 | -1, 060. 27 | -5. 4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