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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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3: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司")委托,就贵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25 修订)》(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 有关规定,就贵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会议表决 ...
通达股份: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09:16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致: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做的说明是真实 的、准确的、完整的,并已提供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口头证言,并 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董事会办公室举行,由公司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主持。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 其他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所披露的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 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
苏豪弘业: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2
www.grandall.com.cn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 层、7-8 层(210036) Tel: 86-25-89660900 Fax: 86-25-89660966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致: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下称 "《监管指引第1号》")及《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予以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 ...
水发燃气: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22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电话 Tel: +86 21 23563298 传真 Fax: +86 21 23563299 网址 Website:http://www.guantao.com 邮箱 Email: guantaosh@guantao.com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 ...
未来电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2
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7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 董事长莫文艺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未来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未来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301386 证券简称:未来电器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 ...
盛剑科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0:1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致: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盛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 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其他公告文件一并予以公 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现出具如下法律意 见: 国浩 ...
*ST新潮股东拟7月24日自行召开股东大会 提议董、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三次被否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7-08 15:01
*ST新潮(600777)7月8日晚间公告,收到股东拟7月24日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审议董事会、 监事会提前换届并选举新一届董事、非职工监事的提案。但公司表示,经董事会核查,召集人的自行召 集召开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已否决股东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提议三次被否决 公告显示,6月19日,公司收到提请召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召 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等文件;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 时)会议并形成决议,否决了《关于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当时董事会意见,提请召集人提请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时,应以其名义提出具体提案;另外, 在公司尚未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情形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作为提案人不具备 提案的法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条件。 6月30日,*ST新潮再次收到提请召集人提交的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等文件;7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形成决议,再度否决该议案,理由与前次董事会否决原因相同。 另外,本次《自行召集召开函件》中所 ...
宏柏新材: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8 11:15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见证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但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表决方式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 Zhong Zheng Wang· 2025-07-04 22:4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9日以 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公告编号:2025-05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议案相关制度修订、更名、废止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 记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 变更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会议 ...
万润股份: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2 16:27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letter confirms that the procedures for convening and holding the 2025 first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of China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comply with relevant Chinese laws and regulations as well as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1][3][6]. Group 1: Meeting Procedures - The notice for the meeting was published on June 13, 2025, on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website, meeting the requirement of more than 15 days' notice [3][4]. - The meeting utilized a combination of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with specific time slots for online voting on July 2, 2025 [3][4]. Group 2: Voting Participation and Qualifications - A total of 9 shareholders participated in the on-site voting, representing 245,692,619 shares, which is 26.4194% of the total voting shares [4][5]. - The overall participation included 411 shareholders, representing 399,788,007 shares, or 42.9894% of the total voting shares [4][5]. Group 3: Voting Results - The proposal to elect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received 398,988,657 votes in favor, accounting for 99.8001% of the votes cast [5][6]. - The voting results from minority investors showed 41,838,880 votes in favor, which is 98.1253% of the votes from minority shareholders [6]. Group 4: Conclusion - The legal opinion concludes that the meeting's convening, voting participation, and results are all in compliance with Chinese law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confirming the legality and validity of the proceedings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