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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文,三年来首次修订!
中国基金报· 2025-07-08 07:59
【导读】中证协 修订 《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 并征求意见 见习记者 舍梨 近日,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 中证协 " )对《证券行业执业 声誉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行业意见。 据悉,《管理办法》自2022年发布实施以来,为行业构建市场化的声誉约束机制奠定了制度 基础,本次修订是该办法运行三年后的首次调整。 此次修订主要有三大变化 : 一是,明确以贿赂等手段干扰监管执法将被纳入违法失信范畴; 二是鼓励券商主动赔偿欺诈发行等导致的投资者损失,券商以先行赔付积极减轻或消除投资 者损害的,可免于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三是完善诚信信息来源,将来源于证监会诚信档案 数据库的信息调整为会员自行报送。 贿赂等行为被纳入违法失信 范畴 从修订内容来看,贯彻落实证监会关于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部署, 中证协 进一步明确 有关违法失信信息: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 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机构 认定的信息,被纳入违法失信范畴。 业内人士认为,将行贿干扰监管纳入执业声誉 ...
证券业声誉信息管理迎新规
● 本报记者 赵中昊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业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机制,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对 《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在征求行业意见。这是该办法运行三年后的首 次调整。 纳入违法失信信息范畴 《管理办法》的另一部分修订内容同样引发了业内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为了贯彻证监会"坚持受贿 行贿一起查"的部署,修订稿将"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 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机构认定的信 息"纳入违法失信信息范畴。 业内人士认为,将行贿干扰监管纳入执业声誉管理后,涉事机构及个人将面临全行业联合惩戒。此次修 订体现出监管部门拟通过声誉资本定价机制让"围猎者"付出市场信用代价,是监管部门净化市场生态、 维护执法权威的又一项重要举措。内控薄弱的机构易因员工个人行为引发机构声誉风险,需加大合规投 入。 "这次修订给合规经营的同行打了一针'强心剂'。"一位资深券商合规人士对记者坦言。他所说的,正是 修订稿中明确写入的新内容: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相关证券公司主动与受 到损失的投资 ...
天赐材料: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草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23
天赐材料(00270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内幕消息披 露指引》 (以下简称"《内幕消息披露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和证 券交易所(以下统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 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 ...
新 华 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13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 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派驻对公司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 可以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其他对内幕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员有约束力。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 档案的真实、 ...
运达科技: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3:1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其他储存介质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 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报董事会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道、传 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 ...
券商对欺诈发行主动赔付,可申请豁免“声誉污点”记录!证券业重要文件迎修订
Sou Hu Cai Jing· 2025-07-07 08:29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之一,直接回应了市场诉求和监管政策导向。此次修订明确写入一项 条款: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相关券商主动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 以先行赔付,积极减轻或消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违法损害的,由其向协会申请,对相关行政处罚 信息不予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这为券商主动承担责任、化解风险提供了明确的"豁免通道"。 业内人士认为,中证协此举一方面进一步压实了中介责任,将赔付主动性纳入声誉评价,倒逼券商在项 目尽调、持续督导中更审慎履职,从源头降低欺诈风险;另一方面优化了投资者救济效率,缩短诉讼周 期,避免中小投资者因维权成本高而放弃索赔,从而提升市场信心。 与此同时,为了坚决贯彻证监会"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部署,此次修订将"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被予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 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机构认定的信息"纳入违法失信信息范畴。这意味着,无论是已被处以行 政处罚、纪律处分,还是情节虽轻未被上述方式处理但已被纪检监察机构认定的此类行为,都将清晰地 标记在券商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声誉记录上,其红线 ...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4 16:3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 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秘书不能 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附件 1)。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 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
券商执业声誉信息办法拟修订 新增先行赔付机制等免录入情形
news flash· 2025-07-04 09:05
券商执业声誉信息办法拟修订 新增先行赔付机制等免录入情形 智通财经7月4日电,记者获悉,中证协对《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正在征求意 见。本次修订着眼于落实相关监管精神、结合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实践等情况。修订显示,新版本进一步 明确有关违法失信信息,具体包括: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执法工作, 被予以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因情节较轻、未受到处罚处理,但被纪律检查或行政监察机构认定的 信息;另一方面,根据证监会关于依法推进先行赔付工作要求,明确对通过先行赔付机制主动减轻或消 除对投资者违法损害的,相关处罚信息可免于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智通财经记者 林坚) ...
*ST凯鑫: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7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离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 ...
电科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3 16:2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 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