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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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泉华: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3:4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目 录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 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以下简称"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单 位,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 ...
恺英网络: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1:25
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使公司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报告人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报告,并保证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不带有重大隐瞒、虚假陈述或引人重大误解之处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二)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ST合纵: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3:31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 并知会董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本制 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 ...
华宝新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4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 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报告义务人以及其他知情人,在该信息尚未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 各部门、分支机构和控股或参股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 ...
威海广泰: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04:1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与 管理责任,保证公司内部信息的高效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 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规定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公司(含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本制度规定的重大 信息,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 ...
ST智云: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5 13:2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的内部报告、传递工作的管理,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重大信息时 的报告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子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拟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 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公司董事、高级 ...
岩山科技: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2 08:37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书、 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新专利获得政府批准,签署重大合同等;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5 月修订) 第 ...
事关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专家建议→
第一财经· 2025-06-02 07:35
如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迎来实施四周年,强制报告制度入法也已四年。从检察机关的实践经 验来看,近年来,社会大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和认同不断增强,但距离全社会普遍接纳、自觉遵 守制度要求仍有差距,特别是相关组织和从业人员缺乏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感。 根据《意见》的规定,报告责任主体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包括中小学校、幼儿 园、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儿童福利机构、旅店、宾馆等,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 究基地主任李红勃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医院和学校及其从业人员都是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关键主体。 不过,"这项制度,还没有进入有些人的头脑,"李红勃指出,当前对于应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主要 责任主体的普法力度仍然不够,很多人不知道这项制度,或者没有意识到强制报告是一项法定责任。 2025.06. 02 本文字数:2342,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六一儿童节之前,多个部门发布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其中有几起案件事发源于医生或老 师的主动报告,凸显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作用。 5月29日,司法部发布一起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江苏省某小学老师发现学生胡某某身上有多 处新旧伤痕,询问 ...
强制报告之后,反家暴亟待更多细节支撑
Nan Fang Du Shi Bao· 2025-06-02 06:00
此后几年,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执行情况成为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都重点关注的方面。每有侵害未 成年人个案发生,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细节也常有讨论,强制报告制度的扎实落地和细化被寄予厚 望。目前的情况是,尽管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成绩不俗,多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因强制报告而被发现、被 追究,但同时也依然不乏未成年人遭遇家暴等非法侵害时存在周围人视若无睹、基层接警应对不力等情 况。 强制报告不是非得等到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拖大、拖炸才能报告、才"值得报告"。恰恰相反,除了 殴打、虐待等显而易见的"热暴力",监护人对孩子疏忽照顾、不履行监护职责之类的"冷暴力"所带来的 危险同样严重,也并非完全不可见。但对此,一来有所谓"家暴只是家务事"的错误认知依然在发挥影 响,二来则是部分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的消极应对、敷衍推脱,使得强制报告制度本身的落实效果被打折 扣。 有必要借助每一件典型案例、热点案例反复重申,发现未成年人遭遇不法侵害,不光是学校、医 院、社区等密接机构有义务强制报告,所有的普通人也完全可以第一时间寻求执法机构介入。同时,也 需要基层接处警提升"家暴并非家务事"的意识,处置效率也必须有强有力的倒查和追责,以督促其提升 公共服 ...
炬申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9 13:17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 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的 负责人、公司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负有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 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 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可以指定熟悉相关业务和法规的人员为证 券事务信息负责人,负责各分、子公司重大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