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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点独家|阿里要求各业务“有经营意识”、进一步明确投入重点
晚点LatePost· 2024-07-18 14:15
有的业务要更激进得投入,更多业务要尽快盈利。 文丨 管艺雯 编辑丨黄俊杰 我们了解到,7 月初,在有多位合伙人参加的阿里核心高管会上,阿里管理团队达成共识,"要有经营意 识。要聚焦战略。要有定力。要知道自己的长处和短板是什么。" 这是一个变化。过去,阿里管理层言及阿里,更愿意强调 "使命""愿景""明天""创新"。现在,他们更希望 强调务实,"有经营意识"。 多位阿里人士解读为,这意味着阿里要挤掉很多虚假繁荣的业务水分。顺应大环境作出业务取舍、更精细 化管理投入。 2021 年 5 月,赶上社区团购、直播电商兴起,阿里在财年报中宣布要将未来多赚到的钱,花在战略领域。时 任 CFO 武卫说如果阿里继续追求保持利润不下降:"真正的长期投资者会觉得阿里巴巴很愚蠢。大家看得 到,这么多竞争对手在做巨大的投入。" 三年后,2024 年 5 月的财年报电话会上,阿里 CFO 徐宏明确表示,阿里密切关注投资的回报率(ROI)并确 保投入能带来良好的 ROI,因此公司在业务上的投资策略具有 "高度的纪律性"。 一位高管近期对下属说,淘天最大的挑战是与自己的过去竞争,要成为更好的自己,"而不是变成竞争对手的 样子"。换言之,阿 ...
恒兴新材: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9-19 11:17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 | | | --- |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 例为 | | 4,00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 | | | 发售股份。 | | |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8-10 09:26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注册稿)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8-07 11:4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保荐人(主承销商)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7-28 23:54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RAGON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7-28 07:3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 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
康鹏科技: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7-16 09:30
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 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hemspec Corporation 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 | | | 10,387.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 | 发行股数 | 例为 | | | | 20%。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 | | 股份。 | | | |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元 1.00 | | | | | | 每股发行价格 | 人民币 8.66 | | | 元 | | |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7-12 11:44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RAGON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声明及承诺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发行股数 | 不超过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5,888 25%,全部为公 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 | 每股面值 | 人民币 1.00 元 | | 每股发行价格 | 人民币【】元 | | 预计发行日期 | 【】年【】月【】日 |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和板块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 | 发行后总股本 | 不超过 万股 23,552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康鹏科技:康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7-02 23:28
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 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hemspec Corporation 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 发行概况 … | | --- | | 目 求…… | | 第一节 释 义 | | 一、一般释义……………………………………………………………………………………………………………………………………………………………………………………………………………………………………………………………………………………………………………… 7 | | 二、专业释义………………………………………………………………………………………………………………………………………………………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06 09:3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保荐人(主承销商)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