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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6-01 10:12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5-10 10:06
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 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hemspec Corporation 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4-17 23:00
科创板风险提示: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 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cao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Chemspec Corporation 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 2891 弄 200 号 1 幢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 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 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3-02 13:02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DRAGON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 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 险。 1-1-1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 ...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2023-03-01 09:11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Evergreen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镇江新区青龙山路 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 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2-28 12:56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Weihua New Material Co., Ltd. (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 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 保荐人(主承销商) 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
金海通:金海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
2023-02-15 16:22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发行保荐书 | 1 | | 2 |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42 | | 3 |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83 | | 4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261 | | 5 |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76 | | 6 | 审阅报告 | 288 | | 7 | 法律意见书 | 394 | | 8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444 | | 9 |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556 | | 10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783 | | 11 |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1005 | | 12 |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1231 | | 13 | 律师工作报告 | 1251 | | 14 |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1399 | | 15 |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批文 | 145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