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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落地,交通信息化景气度再获验证 | 国君计算机李沐华团队
计算机文艺复兴· 2024-07-25 14:27
政策落地,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区名单出炉。 2024年4月29日,交通部联合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 级的通知》。计划自2024年起,通过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的示范区域,打造一批线网一体化的示范通道及网络,推动公路水路数字化转型升级。目前 首批示范区竞争性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北京、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四川八省市相关示范区名单已于7月25日公布。 合规声明:本文节选自已经入库的正式研究报告,如需全文请后台留言。 欢迎加入行业交流群! - e n d - 欢迎所有对计算机产业研究和投资感兴趣的盆友(包括云计算、网络安全、医疗IT、金融科技、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后台留言加入我们的行业交流 群。我们的目标是建立系统的计算机产业研究框架,提高整个A股的IT行业研究水平,减少韭菜数量,普度众生。 法律声 明 本公众 订阅 号( 计算机文 艺复兴) 为国泰君 安证 券研 究所计算机 研究团队依法 设 立并运营 的微信公众订阅 号 。本团队负 责人李 沐华具备 证券投资咨询 (分析 师)执 业 资格,资格 证书编 号为 S 0 8 8 0 5 1 9 0 ...
德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2023-08-15 12:54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三年八月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本公 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 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九江德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 说明书")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值一般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 分项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差异,系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 ...
德福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8-09 12:38
g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 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 1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 ...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6-29 23:0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 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GRAND KANGXI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 LTD.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 111 号 3 号楼 714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上市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 程序。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 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
慧智微:慧智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5-09 11:26
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 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 充分了解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marter Microelectronics (Guangzhou)Co., Ltd.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82 号创新大厦 C2 第三层 307 单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guoun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 ...
中光防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回复
2023-04-18 11:16
关于对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 川华信综 A(2023)第 0047 号 目录: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 号金茂礼都南 楼 28 | | --- | --- | --- | | (特殊普通合伙) | 电话:(028)85560449 | | | | 传真:(028)85560449 | | | SI CHUAN HUA XIN (GROUP) CPA | 邮编: 610041 | | | (LLP) | 电邮: schxzhb@hxcpa.com.cn | | 1、目录 2、关于对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 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的回复 关于对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 川华信综 A(2023)第 004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下发的《关于对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 第 12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回复")的要求,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防雷"、"公司")的会计师(以下 简 ...
平治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平治信息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2-24 03:5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04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目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对于问询 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问 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31.37%、20.50%、14.96%和 12.17%, 申报材料称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业务结构的变动导致。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88,609.87 万元、143,936.10 万元、229,941.76 万元和 258.778.48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1.59%、59.78%、63.85%和 79.73%。报告期内发行人 浄利润均为正,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申报材料称主要是由于 IPTV 机顶盒、网关及路由器等通 ...
金海通:金海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
2023-02-15 16:22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发行保荐书 | 1 | | 2 |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42 | | 3 |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83 | | 4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261 | | 5 |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76 | | 6 | 审阅报告 | 288 | | 7 | 法律意见书 | 394 | | 8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444 | | 9 |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556 | | 10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783 | | 11 |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1005 | | 12 |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1231 | | 13 | 律师工作报告 | 1251 | | 14 |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1399 | | 15 |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批文 | 145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 ...
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2-05 23: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LLIED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新北路 22 号 806 室)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 ...
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1-15 23:04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LLIED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新北路 22 号 806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