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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平治信息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2-24 03:5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F04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信息"、"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目收到贵所下发的《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对于问询 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根据问 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说明和答复,具体内容如下: 问题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 31.37%、20.50%、14.96%和 12.17%, 申报材料称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业务结构的变动导致。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分别为 88,609.87 万元、143,936.10 万元、229,941.76 万元和 258.778.48 万元, 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1.59%、59.78%、63.85%和 79.73%。报告期内发行人 浄利润均为正,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申报材料称主要是由于 IPTV 机顶盒、网关及路由器等通 ...
金海通:金海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
2023-02-15 16:22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附录 | 序号 | 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 | 发行保荐书 | 1 | | 2 | 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 42 | | 3 |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 83 | | 4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261 | | 5 | 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276 | | 6 | 审阅报告 | 288 | | 7 | 法律意见书 | 394 | | 8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444 | | 9 |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 556 | | 10 |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783 | | 11 |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 1005 | | 12 |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1231 | | 13 | 律师工作报告 | 1251 | | 14 | 发行人公司章程(草案) | 1399 | | 15 | 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批文 | 1450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 ...
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2-05 23: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LLIED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新北路 22 号 806 室)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 ...
阿莱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2023-01-15 23:04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ALLIED INDUSTRIAL CORPORATION LTD.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奉新北路 22 号 806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 ...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3-01-12 23:06
科创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 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 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marter Microelectronics (Guangzhou)Co., Ltd.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82 号创新大厦 C2 第三层 307 单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 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