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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1 11:27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业 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并接受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春兴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 ...
闻泰科技: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6:24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保障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 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
北方股份: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1:52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 16 日北方股份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 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 ,依法豁免 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切实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 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 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 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 ...
精智达: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09 13:14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股票上市 ...
【头条评论】对商业秘密豁免披露 可建立事先审核机制
国家秘密的定密工作是由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机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 定进行,这个较为刚性。而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 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也即符合法律规定的商业秘密应当 包括三个要件,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商业秘密的定密权属于权 利人,即拥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或个人。目前看来,商业秘密的定密貌似具有一定弹性。 笔者担心的是,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通过内部保密制度、文件加密、权限分级等措施完成 对商业秘密的"形式认定",但在信息披露场景中,这种自我认定或引发不公,上市公司等可能利用"自 由裁量权",擅自扩大商业秘密的范畴,比如将部分人已经知道的信息或者实际没有采取保密措施的某 信息冠之于商业秘密的名义,由此暂缓或豁免披露,等于形成对部分主体的选择性披露,可能损害普通 投资者的知情权。 近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下称《规定》),首次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进行系统性规范,旨在对维护公开原则和保密要求之间加以均衡。笔者认为,要准确落实 ...
政在发声丨事关上市公司信披!这两大类信息可以豁免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我国首个针对上市公司信披暂缓与豁免的系统性规定,此前我国信披豁免相关规定 散落在不同文件之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 实习生张长荣 北京报道 继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6日面向社会公开 征求意见后,日前,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 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此次发布的正式版本《规定》整体变化不大,但存在三方面调整:包括在豁免披露 情形中,增加对上市公司自身经营信息的保护;明确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暂缓、豁免事项的登记主 体与责任义务;以及不再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单独制定豁免披露制度。 调整后,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如果存在三类情形之一,即可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情形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情形二,属于公司自 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 他人利益的;情形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其次,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暂缓、豁免事项的登记主体与责任义务,得以明确。 《规定》 ...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披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对滥用制度甚至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Zheng Quan Shi Bao· 2025-04-25 18:55
公司自身责任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制定披露豁免制度,明确内部审核程序;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 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要求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登记材料定期向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 送。外部监管约束方面,要求上市公司定期向属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报送登记材料,监管可以掌握基 本情况。一旦发现未依规制定豁免披露制度,或者滥用制度、自行扩大暂缓或豁免披露范围,甚至从事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4月25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规定》明确两种豁免信息类型、 三种豁免方式,上市公司可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实施豁免,若仍存泄密风险的再 完全豁免。 《规定》将豁免披露信息类型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公开后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 理要求的信息,统称国家秘密;另一类是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统称商业秘密。对于国家秘密, 未对豁免设定其他条件;对于商业秘密,考虑缺乏明确界定、较易被滥用,《规定》列举了允许豁免的 条件,核心是判断公开后是否会损害公司或者他人利益。上述两分法意在更简明清晰划分信息类型,确 定适用范围,同时与法律法规做好衔接。 对两 ...
7月1日起实行!证监会首次正式发布!
IPO日报· 2025-04-25 15:39
星标 ★ IPO日报 精彩文章第一时间推送 这与近日证监会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确立的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实现衔接。 为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制定了《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实 施。 制图:佘诗婕 4月2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志着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在证监 会部门规范性文件层面正式落地。 《规定》的主要内容要点如下: 一、明确两类豁免范围,一类是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公开后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信息,另一类是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 信息。 二、规定三种豁免方式,包括豁免按时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的有 关内容。 三、压实公司责任,要求制定披露豁免制度,不得以涉密为名进行宣传,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报送登记材料。 四、强化监管约束,对未按规定建立制度、不符合条件豁免披露,甚至利用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依规处理。 前期,证监会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反馈情况看,市场总体给予认可,涉及与条文有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