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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股票复盘:欧普照明(603515)每股现金红利0.90元,差异化分红方案实施
Sou Hu Cai Jing· 2025-06-28 23:06
截至2025年6月27日收盘,欧普照明(603515)报收于17.75元,较上周的17.29元上涨2.66%。本周,欧 普照明6月26日盘中最高价报17.82元。6月23日盘中最低价报16.9元。欧普照明当前最新总市值132.26亿 元,在照明设备板块市值排名1/12,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213/5151。 本周关注点 公司公告汇总:欧普照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每股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 差异化分红对每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A股每股现金红利0.90元(含税)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7月4日 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配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5208 证券简称:永茂泰 公告编号:2025-040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分配方案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39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业务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 (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本次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除权(息)参考价格"指"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格","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因本次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分红,无送转股份等导致公司流通股份发生变动的事项,故上述公式 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1.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
昱能科技: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7 16: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 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 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关于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昱能科技 ...
永茂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7 16:25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致: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永茂泰"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张征轶律师、韩政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 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的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就永茂泰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以下简称"本 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 则, 对永茂泰本次差异化分红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验证, 并就 ...
白云电器: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7 16:22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 H O P E S U N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26 号雅居乐中心 8 楼 邮 编:510623 电 话:38792999 传 真:38795030 E-mail:hopesun@vip.163.com 关于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监管指引》")等中国(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台湾地区,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中国"特指中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特 殊除权除息(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假设: (1)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5-03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优化后,公司经理层副职薪酬差异化主要从业绩贡献度、管理复杂度、任职情况三个方面评估。其中, 业绩贡献度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维度;管理复杂度包括分管领域、所辖人员规模维度;任职情况包 括现岗位任职时间、党内职务维度。公司经理层各副职聘期内其余各年度薪酬水平将按照优化后的评估 标准确定。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递呈 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 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理层副职薪酬差异化评估标 ...
万朗磁塑: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6 16:3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户登记确认书》,"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至"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截至本申请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持有公司股票1,111股。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基于以上原因, 公司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总数存在差 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二、本次差异化分派方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7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85,481,889 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531,921.13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
东软集团: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6 1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 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 1 —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 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 意见。 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说明及承诺,且其已向本所律师保证该等文件资料、说明 及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本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 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公司、政府相关部门、其他相关单位或相关人 士出具或提供的文件资料、证明文件、专业报告等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所 ...
陈卫东:以差异化竞争为导向优化金融监管考核
Zhong Guo Fa Zhan Wang· 2025-06-26 08:37
中国发展网讯 2025年6月24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深圳)〕主办,中 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IMI)、中国人民大学深圳金融高等研究院共同承办的"大金融思想沙龙 (第257期)暨人大深圳社科沙龙(总第63期)"在线上成功举行。 中国银行研究院院长陈卫东围绕"低利率时代金融机构的韧性重塑"进行了深入分析,特别是对银行业在 低利率环境下的应对策略提出了多项建议。 陈卫东还指出,金融机构必须积极拓展综合经营业务,扩大收入来源。他提到,除了传统的信贷业务 外,银行应加强债券承销、债券投资、理财、外汇市场等业务的布局,尤其是关注资本市场的变化,充 分利用市场波动带来的机会。他特别提到,国际化业务的拓展也是银行在低利率时期应对压力的重要方 式之一,通过调整国际资产组合,可以平抑国内经济下行周期带来的影响,增加银行的盈利空间。 最后,陈卫东强调,监管政策、考核机制可以更加注重有利于金融机构的差异化竞争。他认为,不同规 模和类型的金融机构面临的挑战各不相同,各自有不同的优势,如果能够根据不同机构的特色和优势适 当区分监管和考核指标,将有利于各机构在细分市场专业化发展。对一些业务给予市场化的定价 ...
华特气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5 18:38
Core Viewpoint - The company is implementing a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which includes a cash dividend distribution to shareholders based on the adjusted total share capital after accounting for share buybacks and stock incentive plans [1][3][4]. Group 1: Reasons for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 The company has approved a share buyback plan using its own funds through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completing the buyback of 578,556 shares by February 14, 2023 [1]. -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is linked to the company's performance and the results of its stock incentive plan, which did not meet the performance criteria for the second vesting period [3][4]. Group 2: Dividend Distribution Plan - The propos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for 2024 is a cash dividend totaling approximately 71.81 million yuan (including tax), calculated based on 119,689,836 shares eligible for distribution after deducting the shares in the buyback account [3][4]. - The company will not issue bonus shares or convert capital reserves into share capital, and any changes in total share capital before the dividend record date will lead to adjustments in the total dividend amount while maintaining the per-share dividend amount [3][4]. Group 3: Adjustments to Dividend Amount - The company plans to repurchase and cancel 81,000 shares of the first category of restricted stock that have not yet been released, which will reduce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to 120,304,261 shares [4]. - Following the adjustments,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eligible for the dividend distribution will be 119,609,424 shares, and the company will maintain the principle of adjusting the total dividend amount while keeping the per-share dividend unchanged [4]. Group 4: Ex-Dividend Treatment - The company will calculate the ex-dividend reference price based on the actual cash dividend distribution and the changes in share capital, ensuring compliance with the relevant regulations [5]. - The impact of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on the ex-dividend reference price is minimal, with an absolute value of impact below 1% based on the stock price on June 9, 2025 [5]. Group 5: Sponsor Institution's Review - The sponsor institution has reviewed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and concluded that it complies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suring that it does not harm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or its shareholders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