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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号文解读: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落地,开启市场化发展新篇章
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文 件指出 各地可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建立电网侧独立新 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落地, 开启市场化发展新篇章 《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通知》 政策解读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一、 "十五五"开局行业渴盼的"及时雨" "十五五"开局之际,我国新型储能产业迎来里程碑式政策突 破。 2026年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 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114号文件"),这 份行业期盼已久的新政, 首次从国家制度层面明确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以"同工同酬"为核心原 则,将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正式纳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文件明确了电网侧独立储能的执行范 围: 对服务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未参与配储的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各地可给予容量电价。 同时提出电网侧独立储能容量的补偿标准、折算比例等指导原则,并对电网侧独立储能实行清单制 管理,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在 "双碳"目标引领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