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Search documents
福莱新材: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 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福莱新材: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 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 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 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 ...
福莱新材: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 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 ...
福莱新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 计委员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审 计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
福莱新材: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审批通过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未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 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四条 公司应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 募集并 ...
福莱新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5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30,631,297.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202 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2)截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序 |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 | | 项目名称 | | | | 号 | | 金额 | 金金额 | | |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总部 | | | | | ...
福莱新材: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七月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或"本所")为具有从事 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福莱新材"或"公司")的委托,担任福莱新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下简称"本次解除限售")有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 ...
杉杉股份: 杉杉股份关于2025年6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6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 6 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 --- | --- | | 被担保人名称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26,939.00 万元 | | | 98,394.96 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本次担保金额 10,000.00 万元 | | | 58,699.19 担保对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万元 | |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是 | | 被担保 ...
300478,又易主!今日复牌
中国基金报· 2025-07-01 16:14
【导读】巨融伟业拿下杭州高新控制权,林融升成为实际控制人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君 在停牌 2 天后, 7 月 1 日晚间, 杭州高新(股票代码:300478) 披露,北京巨融伟业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融伟业)将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 林融升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公司股票将于 7 月 2 日开市起复牌。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价格按上市公司整体估值 26 亿元计算,巨融伟业将收购杭州高新 19.03% 股份。目前杭州高新股价为 13.48 元 / 股,总市值仅为 17 亿元,今年以来涨幅将 近 50% 。 巨融伟业拿下杭州高新控股权 林融升成为实际控制人 根据杭州高新最新披露的公告,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杭集团)与巨融伟业签订《备忘录》。 根据《备忘录》,按照上市公司整体估值 26 亿元计算的每股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由巨 融伟业收购东杭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410.5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3% ),同 步完成将上市公司实控权转移给巨融伟业。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 将由东杭集团变更为巨融伟业,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胡敏变更为林 ...
金浦钛业连亏三年祭出资产置入方案,实控人家族资产或曲线上市
Sou Hu Cai Jing· 2025-07-01 11:22
Core Viewpoint - Jinpu Titanium Industry (000545.SZ) has initiated a significant capital action in mid-2025 after three consecutive years of losses, planning to acquire Nanjing Lide Dongfang Rubber and Plastic Technology Co., Ltd. (Lide Dongfang) through asset disposal and cash payment, which may serve as a crucial lifeline for the company amid ongoing challenges in its primary titanium dioxide business [1][11]. Group 1: Transaction Details - The transaction will involve a major asset swap, issuance of shares, and cash payment to acquire controlling equity in Lide Dongfang, with the counterparties being Nanjing Jinpu Dongyu Investment Co., Ltd. and Nanjing Hengyutaihe Investment Partnership [2]. - Jinpu Titanium plans to dispose of some of its assets and liabilities as part of this transaction [3]. Group 2: Background of Lide Dongfang - Lide Dongfang is the only domestically autonomous enterprise for high-speed rail rubber hoses and a standard setter for automotive hoses, with products serving various sectors including rail transportation, wind energy, automotive, aerospace, and marine engineering [8]. - The company has seen significant revenue growth, with sales increasing from over 300 million yuan in 2020 to surpassing 1 billion yuan in 2024 [8]. Group 3: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Jinpu Titanium - In 2024, Jinpu Titanium reported total revenue of 2.133 billion yuan, a year-on-year decline of 5.86%, and a net loss of 244 million yuan, which is a 39.81% increase in losses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 [11]. - The company has accumulated losses exceeding 550 million yuan over the past three years, with the primary reasons cited as weak market demand for titanium dioxide due to the real estate downturn and intensified market competition [11]. - Jinpu Titanium's attempts to pivot towards the new energy sector have not met expectations, further exacerbating its financial difficulties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