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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10-08 09:32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5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 年 9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1 一、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锦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且公司在停 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 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09-13 10:5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5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锦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且公司在停 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 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 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且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半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 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2024-09-06 10:17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4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买卖合同纠纷,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告"、"锦 州港")于近日收到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 《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辽0791民初1069号、(2024)辽0791民初1070号、 (2024)辽0791民初1071号、(2024)辽0791民初1072号、(2024)辽0791民初 1073号、(2024)辽0791民初1074号、(2024)辽0791民初1075号、(2024)辽 0791民初1076号、(2024)辽0791民初1077号、(2024)辽0791民初1078号、(2024) 辽0791民初1079号、(2024)辽0791民初1080号、(2024)辽0791民初1081号、 (2024)辽0791民初1082号、(2024)辽0791民初1083号、(2024)辽07民初55 号、(2024)辽07民初56号﹞。截至本公告报送日,上述案件已向法院申请诉中 本次诉讼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4-09-05 08:49
证券代码: 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48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4 日收到公 司独立董事杨华女士的辞职报告,杨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杨华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1 杨华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占董事会全体成 员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 杨华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补选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 杨华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对杨华女士在独立董事任职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做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2024-08-30 15:20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明确 要求如下。 一、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所将按照本所纪律处分有关规定, 对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启动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程序。 二、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定期报告的相 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及时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充 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请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半年报事项逐一发表意见,明确前期对该事项的知悉情况、采取的应对措 施、下一步解决方案和时间安排,以及是否已知悉该事项的法律后果。 三、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披露 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应当自前述期限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应当 至少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停牌 2 个月届满后 如公司仍未能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半数以上董事仍旧无法保证 ...
就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半年报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2024-08-30 15:20
标题: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00190 证券简称:ST 锦港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处分日期:2024-08-30 处理事由:就公司无法按期披露半年报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08-30 14:48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ST锦港/ST锦港B 公告编号:2024-04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 8 月 31 日披露。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 于延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司编号:2024-044)。公司接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对其中提到的问题展开整改,由 于需整改问题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截止到 8 月 30 日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 但仍未完成全面整改,2024 年半年报不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审议结 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2024-08-30 14:48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代码:600190 | 证券简称:ST | 锦港 | 公告编号:2024-046 | | --- | --- | --- | --- | | 900952 | ST | 锦港 B |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2024 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 8 月 31 日披 露,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延期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司编号:2024-044)。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后,对其中提到的问题展开整改,由于需整改问题时间跨度 大、情况复杂,截止到 8 月 30 日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未完成全面整改,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不能如实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
ST锦港: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6 11:13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 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4]字 0826 第 053 号 沈阳市友好街 10 号新地中心 1 号楼 61 层 110003 电话:024-23342988 传真:024-23341677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沈法意[2024]字 0826 第 053 号 致: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接受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委托,指派黄鹏、秦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锦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 ...
ST锦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8-16 07:5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8 月 26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视频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三)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 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参加人: (一)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 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一)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8 月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