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ZN(000584)

Search documents
*ST工智: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4-09-18 11:49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收到长城证券寄送的《差额补足通知书》,要求公司履 行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在收到通知书后立即向并购基金管理 人广州大直发函督促其召开合伙人会议商议基金清算及对苏州严格工业机器人 有限公司、严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股权回购款及业绩补偿 金事项,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来的起诉状及传 票(案号:(2023)粤 0304 民初 46551 号),就公司与广州大直、长城证券合 1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36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于 近日收到广 ...
*ST工智:关于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2024-09-18 11:49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37 邬亚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等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向邬亚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付 出的艰辛努力和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董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邬亚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邬亚文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及 常务副总经理、代总经理,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邬 亚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邬亚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邬亚文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 ...
*ST工智: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9-18 11:49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3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2号北京圆山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 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 ...
*ST工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9-18 11:4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 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1 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 ...
*ST工智:浙江哈工机器人审计报告
2024-09-10 12:14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2024年1-5月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 中名国成审字 【2024】第2388号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cf.gov.cn)"进行查询"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zac.mof.gov.cn)"进行查询。 | 审计报告 | 1-3 | | --- | --- | |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 3 | |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5-8 | | 财务报表附注 | 9-77 | 目 录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三 916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53396165 审计报告 中名国成审字【2024】第 2388号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哈工机 ...
*ST工智:资产评估报告
2024-09-10 12:1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 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 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中勤评报字【2024】第 236号 (共一册, 第一册) 中 3 .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 报告编码: | 1111200024202400264 | | --- | --- | | 合同编号: | 2024-236 | | 报告类型: | 非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 | 报告文号: | 中勤评报字【2024】第236号 | | 报告名称: |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海宁哈 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浙 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 | | 报告 | | 评估结论: | 150,401,500.00元 | | 评估报告日: | 2024年09月09日 | | 评估机构名称: | 中勤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签名人员: | 郝国财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11230162 | | | 孙自现 (资产评估师) 会员编号:32180097 | 备案回执生 ...
*ST工智: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0 12:11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35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 ...
*ST工智: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0 12:11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ST 工智 公告编号:2024-133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以口头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通知》,经各位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临时董事会的通知期限。本 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西城区瑞 得大厦 1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 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议案》 具 ...
*ST工智: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
2024-09-10 12:11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智能"或"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及<备忘录>等的议案》,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 于本次调解事项及备忘录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解事项及备忘录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公司、海宁哈工我耀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哈工我 耀")与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泛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浙江瑞弗机电有限公司、 吴淳等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诉讼和解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