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品种 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不得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单个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在上述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关于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美信科技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