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注册稿)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122-9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邮编:100005 电话 (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 (Fax): 010-66090016 | | | | 释 人 . | | ---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 9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 …………………………………………………………………… 13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5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 | 十一、发行人的 ...